我院对校园主雕塑进行再次论证

作者:浏览:时间:2013-12-16

1212日下午一点半,校训、校标评审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在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对校园主雕塑的最新方案进行设计论证。顾青主持会议,孙莹书记、于再院长、孙群副书记、章恒龙副院长等院领导和校训校标意见征求小组成员参加会议。设计方大屋艺术公司设计师薛博等参加会议并在会上做创意解说。

 

大屋艺术公司在116日论证会基础上设计了两套新方案,校训、校标征集评审工作办公室(党办)1118日通过下发书面意见征求函的形式对校训、校标评审征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下简称小组成员)进行了意见征求,发现两套方案的认可度均不高。为此,党办与设计方进一步沟通协商,大屋艺术根据116日论证会上达成的共识在原设计方案《飞翔(二)》的基础上改进设计,形成了新的设计方案。1210日至12日期间,党办就新方案对小组成员进行了新一轮意见征求。

 

按照我院的设计制作要求,喷水池底座之上的雕塑部分高度为5米,雕塑工艺将采用304不锈钢板人工锻造,表面做拉丝效果。大屋艺术在会上首先做设计说明,讲解了围绕雏燕展开、弧线由翅膀幻化而来的主体设计思路:雕塑主形象采用校标中的雏燕元素,体现行业性质并象征着民航学子无谓向上的精神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在空间布局上一前一后同时由同一条弧线连接,包含了相互竞争、共同进步的寓意;雕塑主体采用一扇幻化的翅膀,用抽象的表达形式表达具象的实体,其中穿插的弧线起到视觉平衡、切割空间和增加层次的作用;最下面的黑色起飞平台象征了校园的学习生活为学生将来融入社会、走向成功打下的坚实基础。

 

小组成员就雕塑中燕子的表现形式和方向、中间弧线的嵌连问题、底座颜色等进行了讨论,设计方做了相应的解释,并表示将根据会上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下一步将提交泥塑作品,根据我院要求尽快完成最终的设计定稿作品。

 

                                                                    文:党办宁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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